放生时居士可念皈依文吗,老居士虔诚念佛预知时至

5、一夜晚膳後冲凉,向大众告假,自己步行西方厅(现已拆卸)念佛。因陈四经常有奇异怪事,大家不以为意。
6、翌晨未见陈四出来进食早餐。同人到处找人,同住者道出陈四经常到西方厅念佛,终於在西方厅发现陈四手持念佛珠,身穿海青,安静卧床而往。
7、有些人觉得,既然佛法是心法,外在仪式根本是可有可无的。问题是,对于我们这些整日妄想纷飞的凡夫来说,若无相应仪式将某一心行确定下来并不断巩固的话,往往是没有力量的。通过如法、庄严的皈依仪式,在佛、法、僧三宝前至诚宣誓,不仅是表达自己将三宝作为人生唯一依赖的愿望,也能因此获得三宝加持,获得诸佛菩萨和历代大德一脉相承的皈依体。
8、如果只是自己随便想一想:“哦,我皈依过了!”不仅无法获得皈依体,也很难对身心产生多少作用。我们心中时时都有各种念头来去,仅靠这微不足道的一念,又如何抵挡此起彼伏的妄想?所以,皈依仪式决不是表面文章,而是我们向成佛之路迈出的坚定一步。
9、问题:居士可接受寺院的馈赠吗?
10、圣严法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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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依比丘戒及比丘尼戒而言,若以十方信施所供的常住物品,私自馈赠、取用,不论对象是谁、理由如何,均犯偷盗戒,而且是偷了十方僧物,至少也是现前僧物。所谓十方僧物,是属于十方所有、一切僧众所有的。所谓现前僧物,是属于现在共住一寺的僧众共同所有,比偷盗个人物品的罪过要大得多。所以出家人,不得私取公物自用,当然也不得私取公物施予居士。
2、出家人如果为了取得居士的欢心,希望得到居士更多的供养与护持,而以任何物品馈赠,不论是私有或常住公有,凡是馈赠予居士,都犯了“污他家”罪。所谓污他家,是以染污心,馈赠物品给在家人。
3、至于居士在两种情形下,可接受寺院的馈赠。
4、第在贫病急难时,接受寺院的布施、救济。救济可以分为两类,一是物质和金钱的,一是精神和佛法的。既然可接受佛法的救济,当然也可接受物质的救济,在接受救济而度过难关之后,再来供养三宝、救济他人。此在中国佛教史上,也曾经盛行过这样的慈济组织。
5、第在为寺院工作并且又必须维持家庭的生活者,当以工计酬;若发心义务为寺院工作,又不便自带食物或到寺院自炊,当然可由寺院供给膳宿。中国古大德还特别叮咛:对于在寺院工作的人,要给与较好的饮食,甚至支付较多的工资。通常寺院的生活清苦,恐怕工人由于饮食不惯,而起瞋嫌。至于寺院有多余的物品,既无特定的对象布施,也无法去换取金钱之时,在家居士也当以欢喜心来接受布施,以免造成物品的浪费和抛弃。
6、因为中国寺院和印度寺院的生活方式迥异:印度寺院没有厨房,不得自炊;中国寺院自古以来,都是储粮自炊,特别是遇到***时,信众也在寺院中用餐。这种风俗固然与印度的佛教不合,但在大乘佛教的化区,不仅中国,韩国、日本也是如此。参于***的在家信众,于寺院中饮食,乃是普遍的现象。此乃有其实际上的必要,最初可能是由居士们自己在寺院中合办饮食,后来就由寺院主办,而其经费,依旧是来自在家的信众。为了便利信众起见,这也是佛教大众化、普及化的形式之一;不过倘若寺院是仅仅供人吃饭,而无佛法可闻,也无佛事可做,变相成了大众化的素食餐厅,那就本末倒置了。
7、问题:信佛必须皈依吗?
8、济群法师:
9、想成为真正的佛弟子,是必须皈依的。正如入党需要宣誓,入学需要注册那样,由此才能获得合法身份。皈依还有特定仪式,须经三宝证明方可。信佛而未皈依,就不能算作佛弟子。就像人们未参加入党仪式前,即使内心对共产主义思想完全认同,也只是积极向组织靠拢的党外人士,不属于正式党员。
皈依,也是区别佛教徒和非佛教徒的基本标准。我们学佛,是为了寻找人生的究竟归宿,是从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生,转向以三宝为中心的人生。每个生命的内在,本具备三宝的一切品质。换言之,在心灵的某个层面,我们与十方诸佛无二无别。皈依的根本目的,正是在于开启这一宝藏。若不皈依,在某种意义上,也表明我们对学佛缺乏基本诚意。如果这样的话,我们连开启宝库的钥匙都无法得到,怎能进一步契入其中,获得法益呢?
10、如法的皈依,包括忏悔、发愿、正授皈依、回向等几部分。在皈依过程中,要听清和尚讲话。尤其是和尚宣布三皈内容时,更要听得了了分明,并以至诚恳切之心在三宝前庄严宣誓:“我今皈依佛!皈依法!皈依僧!”完整内容是:“尽形寿皈依佛,如来至尊等正觉为我所尊,终不皈依邪魔外道。尽形寿皈依法,三藏十二部典籍为我所尊,终不皈依外道典籍。尽形寿皈依僧,清净僧团为我所尊,终不皈依外道邪众。”皈依体就是在此刻得到的。这是修学佛法的根本传承,意味着我们已取得修学一切佛法的资格,同时也是成就解脱、成就无上菩提的基础。